9月13日,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发《关于2016年第3批童车等3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》[国质检监函〔2016〕522号]。该局5月至8月组织开展了童车等3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,其中农业生产资料抽查了387家企业生产的387批次产品,包括钾肥、氮肥、铡草机、微耕机、通用小型汽油机和植物保护机械6种产品,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.9%。通报指出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,铡草机的安全要求和动(定)刀片硬度不合格,微耕机的刀片/主传动操纵机构不合格,植物保护机械的密封性能和液泵过载保护不合格。四川哈瑞特公司在微耕机产品抽查中由于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的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被点名。
从通报中的抽查结果分析来看,针对铡草机(青饲料切碎机),抽查了8个省(市)46家企业生产的46批次产品,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46%。抽查重点对产品的安全要求、动(定)刀片紧固件、动刀片质量差、动(定)刀片硬度、安全标志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经检验,共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,主要问题是安全要求不符合标准规定、动(定)刀片硬度超标、安全标志不达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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