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站负责本市区微耕机用户调查工作,按要求填写《2016年微耕机用户调查表》(附表1),工作结束后,汇总本市调查资料,形成本市工作总结;省站负责制定调查工作方案、培训调查人员、督导调查工作、汇总各市调查结果编写全省调查报告;省局负责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。
全省拟调查户数为200户,各市调查户数分配见《2016年微耕机产品质量调查样本分配表》(附表2) 。
四、调查工作进度要求
11月5日前,省站组织调查人员培训调查方案;
11月5日~11月20日,各市站实施质量调查;
11月20日~11月25日,各市站汇总资料、编写工作总结,将调查表、工作总结(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)报送省站,同时提供必要的调查工作照片;
12月5日前,省站汇总各市调查结果,形成调查报告上报省农机局。